1952年11月3日,红旗歌舞团一行250人,第一次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在中南海怀仁堂里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演出。期间,他们还专门用汉语演唱了《东方红》、《二月里来》、《兰花花》等中国歌曲。
此次,控方指古思尧违反《香港法例》第116号《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
《解读长江保护法|将为保护母亲河提供哪些保障》没人反对人们爱狗。关爱动物、关爱弱者,是一个社会应该提倡的“正派”价值观,但问题是,爱狗也不能僭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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