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北京高院在2015年12月11日裁定将罪犯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查得好,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居民刘先生对此事的查处拍手称快。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曾遭遇过“萝卜招聘”的情况,对此类问题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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