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澎湃新闻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该公益诉讼是2017年12月11日提起的,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已正式立案。
《国家卫健委:两节期间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这个已不算太年轻的男人,激动得好长时间说不出话来,任由母亲抱着他嚎啕,任由大哥搂着他肩膀抵头抽泣,不时也看一看站在边上,沉默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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