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他指使下属采取虚构工程项目的方式,伪造工程合同及验收报告,并令人冒用他人身份先后注册成立了两家“皮包”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建筑类发票,总共套取财政和扶贫发展专项资金518万余元,其中扶贫资金90余万元。在套取资金的同时,他还以乡财政资金困难为由,13次从乡代理办违规挪用村级集体资金和村民互助资金435.2万元,其中最多一次,挪用资金高达80万元。
1月3日,记者在湖南湘西花垣县采访监察委时,正好遇到有人前来“自首”,记者在征得当事人和花垣县监察委同意后,当事人李明(化名)表示愿意现身说法,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与自己有类似经历的人,早日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联合国秘书长希望2021年成为治愈创伤的一年》于是,该院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郭五妮有期徒刑1年、罚金1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