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平说,白天男女主人出门上班,她一个人带孩子,到了下午五六点钟,会来一个老太太,给孩子喂饭,喂完饭就走,应该是孩子的外婆。她曾经听过外婆唤“梦生(音)吃饭了”,梦生应该就是孩子的乳名。
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俄罗斯车臣首府格罗兹尼发生恐怖分子袭警事件》隰县人民法院判决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支付被告工程款528267.44元,以及拖欠工程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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