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先后接触事件的当事双方并在当地进行走访,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和事件的最新进展。
前述这起涉矿行贿案件,涉及的陕西省地矿局系1953年正式建局。2009年2月,该局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2016年12月,改制为陕西地矿集团有限公司。
《解读长江保护法|将为保护母亲河提供哪些保障》根据抵押合同等约定,新洲支行向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辆所有人清偿剩余本金、利息及其他各项费用,福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按时偿还贷款构成违约,于2017年3月作出判决,被告曹某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新洲支行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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